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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离婚冷静期之后,离婚程序有什么不一样

来源:www.sxhzfl.com         发布时间:2020-05-28 返回列表

最近,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咸阳律师服务所负责离婚案件的律师告诉大家,这项措施设置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冲动离婚。网友们认为面对逐年攀升的离婚率,设置“离婚冷静期”是有必要的。目前,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国,也都有一个月到一年的“离婚冷静期”规定。但是也有很多人们并不支持这个观点,认为离婚的事情肯定是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得出来的结果,与其互相耗着,不如痛痛快快解决掉。那设置“离婚冷静期”之后,离婚程序和以前相比,到底有哪些变化呢?就让咸阳律师事务所的离婚律师给大家做一个解读。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 1076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草案)》第 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比之前和现在《婚姻法》有关离婚的规定,如下图:

 

 

 

 


我们发现,设置“冷静期”后,离婚的流程确实没有那么简单了。而关于 “离婚冷静期”争议最多的是,对于因家暴、负债等特殊情况而需要迫切离婚的,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反而会让弱势一方可能遭受更多的伤害。如果你需要离婚律师帮助的话,请联系咸阳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门的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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