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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律师事务所:委托人“跳单”,中介人的报酬还要支付吗

来源:www.sxhzfl.com         发布时间:2020-12-15 返回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1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订立合同,还需要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吗?

     


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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