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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来源:www.sxhzfl.com         发布时间:2019-05-24 返回列表


咸阳企业法律顾问


你知道企业法律顾问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今天,咸阳惠泽民事代理律师就来为大家进行讲解下。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应坚持“独立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是指企业法律顾问选任和执业不受外界干扰的原则。包括企业法律顾问主体地位、专门地位两方面。主体地位独立是指企业法律顾问身份不是受雇于聘请单位的内部员工,而是聘请单位从外部选聘的独立法律职业人员;专门地位独立是指企业法律顾问的判断和意见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预,且企业法律顾问在服务中的言辞和执业行为享有法定的豁免权。

之所以提出企业法律顾问“独立性原则”,是因为该项原则是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大厦的基石,具体而言:1. 企业法律顾问若主体地位不独立,就无法置身于聘请单位之外作出判断,当企业法律顾问与聘请单位间存在身份上的依附或从属关系时,囿于身份限制,企业法律顾问只能服从于聘请单位领导意志或群体意志,丧失企业法律顾问独立判断能力,难以发挥其法律顾问价值;2. 若企业法律顾问专门地位不独立,企业法律顾问发表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威性便会受到质疑,当企业法律顾问的性判断不能成为企业经营决策的参考意见,而必须依赖于企业或者第三方重新论证和评价之后才可能被参考时,企业法律顾问的学术价值和价值便都失去意义。

企业法律顾问应保持“中立性原则”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坚持“中立性原则”,是指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的普遍性和非特定性,不因任何利益群体影响而有特定偏向。具体而言企业法律顾问中立性原则包含以下基本意义:

1. 法律顾问主体身份中立


企业法律顾问并非简单意义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而应该是“取得法律职业统一资格后,从事相关法律服务满五年,向企业法律顾问行业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核准颁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之后,从事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法律人”,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在主观上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法律观,能够对遇到的法律问题有独立判断;企业法律顾问主体身份,应该来自于独立于聘请单位主体之外的第三方,与聘请单位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因而不会影响企业法律顾问作出中立性判断。


2. 企业法律顾问组织管理的单一性与社团管理的中立性


企业法律顾问应该建立符合企业法律顾问自身服务特点的单一性组织,实现企业法律顾问的自治性管理,而不受其它利益群体影响,唯有如此才可以让企业法律顾问保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原则。企业法律顾问独立的社团管理,可参考当前行业协会管理的成熟模式,在全国成立“中国法律顾问协会”,以协会章程约束和管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会员,实施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资格准入制度”和“法律顾问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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